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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訂定「指定環境用藥藥效(效力)及有效成分含量分析檢驗測定機關(構)執行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局行政科

一、指定環境用藥藥效(效力)及有效成分含量分析檢驗測定 機關(構)執行要點及全文,請至環境部https://oaout. moenv.gov.tw/law/LawCategoryMain.aspx? CategoryID=2203下載。

二、環境部(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訂「環境用藥藥效 (效力)檢驗測定機關(構)檢查評核要點」同時停止適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