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嘉義市每年有超過800處施工中的營建工地,若在施工期間未妥善落實空氣及噪音污染防制措施,容易造成塵土飛揚、泥沙外洩、擾人安寧,並對周遭居民的作息與生活品質造成干擾。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營建業者,工程施工應依環境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及「營建工地噪音防制技術指引」採行適當的防制作為,並落實自主管理,減少對周遭環境的影響。
嘉義市地狹人稠,人口密度為全國第三,轄內營建工地施工行為與民眾生活相當緊密,統計去(113)年該市共受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陳情案件103件及噪音陳情案件244件,雖施工階段不可避免皆會產生粉塵及噪音,惟營建業者應依循法規及社會責任,做好各項污染防制措施。依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營建工地工區應設置全阻隔式圍籬、物料堆置應覆蓋防塵布(網)、車行路徑應鋪設有效防制設施(鋼板、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粗級配)、裸露地表應鋪設防塵布(網)或植生綠化等、工地出入口應設置洗車台(無者應設置加壓沖洗設備)並有效清洗離開車輛車體及輪胎、結構體施工架外緣應覆蓋防塵布(網),並應視工程施作狀況進行灑水降塵。
另在噪音防制方面,施工作業音量須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且因營建工程噪音會隨著施工階段、施工工法及使用機具輪替而變換,需透過工地自主管理及防制設施雙管齊下管制。在自主管理部分須做好施工人員教育訓練及規劃合適作業時段,而防制措施方面可使用低噪音施工機具及低噪音工法、工區周遭搭建隔音牆、圍籬加裝隔音布或隔音毯,如進行破碎工程可使用移動式防音隔屏,以減少對鄰近住戶的聲音干擾。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營建工程除做好各項防制措施外,最重要的是敦親睦鄰,施工前可先通知左右鄰居施工計畫,建立暢通的溝通管道,有助於化解可能的矛盾。該局提醒營建業者,如工地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塵土飛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可處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營建工程噪音如超出管制標準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者,可處1萬8,000元以上18萬元以下罰鍰,呼籲遵守相關法規,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