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114年1月1日正式上路,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其他住宿業將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但若是在其附屬設備、服務設施、客房以外之經營設施陳列者則不受影響。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對於旅宿用品並非完全禁用,而是希望在觀光娛樂消費時,能兼顧環保永續,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為輔導旅宿業者符合環境部規範並響應嘉義市新永續淨零政策,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元旦起陸續派員至轄內各飯店旅館了解落實情形。環保局說明,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品項包括不得使用小於180毫升且一次性包裝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像是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等4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以及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等6種個人衛生用品將不再陳列供消費者自由取用。該局也提醒民眾出門旅遊別忘了攜帶個人衛生用品,響應「自己帶最環保」,共同落實減塑消廢綠生活,以達到觀光及環保兼具的綠色旅遊。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李佳禾表示,嘉義市提前響應政策,於113年就和旅宿業者合作推出「來嘉住宿 x 環保 Let’s GO」活動,業者配合狀況大致良好,新規定上路後將持續輔導,期盼民眾、業者能與政府齊為減塑努力,共創永續淨零嘉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