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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餐具回收新制10/1實施 嘉市列管業者全數合格

  • 發布單位:綜合計畫科

照片共2張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年公告「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的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等事項」,於10月1日正式實施,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啟動紙餐具店家稽查專案,全面稽查轄內列管34處店家,已全數完成設置,無違規事項。

       該局表示,紙餐具回收新制原定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因新冠肺炎疫情自今年5月中旬升級為三級警戒,餐飲店禁止內用,延長至10月1日起實施,凡自助餐及便當店有提供消費者內用,並以紙餐具盛裝餐點者,必需在店內設置具有堆疊功能之紙餐具回收設施,並在回收設施明顯處標示正方形「回收標誌」及「紙餐具回收處」字樣,若未依規定設置,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呼籲民眾不論到自助餐、便當店內用,或是選擇外帶餐點,紙餐具使用後都要遵循「清、分、疊」的回收原則,才能提升後續回收處理的效率,達到資源永續循環的目標,更希望消費者能養成自備餐具的習慣,垃圾真正從源頭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