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施工機具柴油引擎空氣污染物排放情形,環境部自112年7月1日起修正施行「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規範」,主要希望施工機具所有者或公私場所落實機具保養維修,可有效延長施工機具使用年限,並避免機具劣化排放黑煙。在積極輔導下,嘉義市截至10月已核發金級標章39件、銀級標章9件,呼籲營建工程業主及承包廠商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優先使用取得標章施工機具,共同維護空氣品質。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該規範適用對象包含我國或他國製造出廠2年內之新機具及使用中機具,施工機具所有人可至環境部施工機具管理系統(https://airemer.epa.gov.tw/)申請帳號辦理,新機具可透過系統上傳申請書、買受證明及符合排放標準證明,進行書面審查即可核發標章;而使用中機具亦是透過系統向施工機具所在地之環保局申請排煙檢測,經檢測黑煙光吸收係數測值小於1.0m-1以下者,依儀器檢測數值核發年限3至1年不等之金、銀、普級標章,若檢測數值超過標準,則輔導機具所有人進行機具維修保養後進行複檢。
工地主任王先生說:「目前臺灣工程界施工機具以日本進口二手機具佔多數,在妥善保養下多能達到規範之排煙檢測標準,透過自主管理標章制度除可讓相關廠商加強機具維護保養外,針對一些老舊或疏於保養的機具亦可加速汰換,以確保操作手及週邊施工人員免受黑煙之苦,減少空污情形產生也可避免民眾檢舉,對於工地管理空污防制有相當助益。」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呼籲轄區內施工機具所有者可依相關申請程序辦理標章取得,而營建工程業主及承包廠商在工程發包及施工過程中也要善盡良好把關責任,優先選擇取得標章施工機具,以減少污染排放。如有營建工程施工機具自主管理標章申請問題,可電洽該局05-2251775轉220、221由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