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計畫科(109/05/29)
因氣候變遷天氣越來越熱,夏季更是常突破30℃高溫,導致使用冷氣頻率大幅提升,服務業部門佔嘉義市整體用電量40%以上,為使服務業於夏季期間(6月-9月)降低用電成本並宣導節約用電之重要性,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將依據能源管理法第8條,針對20類營業場所啟動節約能源稽查作業。 夏季期間將進行20類指定能源用戶營業場所(包括觀光旅館、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超級市場、便利商店等)現場查核作業,各用戶使用能源設備時,必須符合「冷氣不外洩」、「禁用鹵素燈泡及白熾燈泡」、「室內冷氣溫度限值(室內冷氣溫度平均不得低於26℃)」等3項節能規定,若未符合以上項目者,限期要求改善,屆期複查仍未改善者,將依能源管理法處新臺幣2萬至10萬元罰鍰。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呼籲服務業者請遵守法規規範,共同響應節電,減碳愛地球,如對於節能規範等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專線2251775轉116,將有專人為您進一步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