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合中央防疫政策,廚餘由可變賣的有價物轉為應付費清除的事業廢棄物,為協助本市轄內業者因應廚餘處理方式變更,並考量轄內事業廢棄物處理方式轉型,嘉義市提供緩衝時間,將免收處理費至115年2月底。
為落實廢棄物清理責任,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列管之事業應委託合法清除機構清除事業廚餘,落實使用者付費、污染者付費之廢棄物清理責任。
該市垃圾焚化廠已於115年起開放收受事業廚餘,若係委託合法清除機構者,應於進廠前檢具清除合約書及清運機具資料,填寫事業進廠申請書及備妥證明文件後,送交環保局審查;又若事業自行載運廚餘者,於進廠前載運車輛應裝設全球定位系統(GPS),車輛貯存設施應具備防漏、防溢及污水收集等設備;另提醒事業廚餘進廠時,清運車輛須隨車攜帶相關證明文件,以利現場查核廚餘來源,確保清運流程合法合規。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從源頭減量、珍惜食物並瀝乾水分,不僅可降低異味及病媒孳生,也能有效減少資源浪費與碳排放。相關進廠文件請至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s://epb.chiayi.gov.tw/News.aspx?n=4108&sms=12023);若有相關疑問,請洽環保局服務專線05-2251775,分機312吳小姐或307劉小姐